武汉股票配资开户_杠杆炒股配资_正规杠杆炒股平台

武汉股票配资开户_杠杆炒股配资_正规杠杆炒股平台

杠杆炒股配资 你的位置:武汉股票配资开户_杠杆炒股配资_正规杠杆炒股平台 > 杠杆炒股配资 > 证监会披露2024年“1号罚单”

证监会披露2024年“1号罚单”

发布日期:2024-02-21 06:54    点击次数:201

  近日,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了2024年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。今年证监会的“1号罚单”显示,瑞华会计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瑞华所”)因为康得新财务造假事件被罚没1783万元。

  “1号罚单”显示,瑞华所为康得新2015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,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,江晓、邱志强、郑龙兴为相关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。各年度审计业务收入均为1981132元,共计收取5943396元。

  证监会另案查明,康得新2015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营业收入、利润总额等虚假记载行为。

  证监会认为,瑞华所在审计康得新2015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时,违反相关执业准则的规定,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违反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,构成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二百二十三条“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,所制作、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”的行为。

  尽管瑞华所及其责任人提出了九条申辩理由,意图寻求免于行政处罚,但经过证监会详尽复核后,这些申辩一一被驳回。

  以货单签字异常为例,证监会在核查中发现康得新2015年至2017年的出货单上存在明显不同的人员签字现象。对此,瑞华所辩称签字异常不属于会计师重点关注的事项,并且审计工作不涉及文件真伪鉴定。

  针对同一人签字明显不同,证监会强调,虽然审计工作不涉及鉴定文件真伪,但需要在整个审计的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,尤其在签字出现“明显”不一致的情况下,瑞华所应当关注但未关注到告知书中列举的签字异常的情形。

  基于瑞华所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,证监会做出了如下决定:责令瑞华所改正,没收业务收入5943396元,并处以罚款11886792元;对涉及该案的3名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晓、邱志强和郑龙兴分别给予警告,并合计处以26万元的罚款。

  公开资料显示,此前,瑞华会计师事物所已经多次被罚,其中昊化能源案件中被罚没745万元,航天通信案件被罚没951万元。